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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提前啟動機動車“國五標準”
發(fā)布時間:2016-04-01 14:23:08 瀏覽量:次浙江提前啟動機動車“國五標準”
二手車省內轉移沒有限制
省外車輛轉入杭州門檻越來越高
昨天,省環(huán)保廳、省經信委聯(lián)合印發(fā)方案宣布,自2016年4月1日起,浙江省提前實施**第五階段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。
實施范圍包括符合輕型車排放“國五標準”規(guī)定,**總質量不超過3.5噸的輕型汽油車、輕型柴油車;符合車用壓燃式、氣體燃料點燃式發(fā)動機排放第五階段要求,**總質量超過3.5噸的重型柴油車。
4月1日起,浙江省行政區(qū)域內進口、銷售、注冊登記和省外轉入的輕型汽油車、輕型柴油客車、重型柴油車(僅公交、環(huán)衛(wèi)、郵政用途),必須符合“國五標準”要求。
之前已簽訂新車銷售合同,或開具新車統(tǒng)一銷售**,或省外車輛管理所已辦結轉出業(yè)務欲轉入浙江的“國四標準”車輛,可以在6月1日前辦理注冊登記、轉入業(yè)務。
從省環(huán)保廳了解到,新政策對省內“二手車”轉移沒有限制要求。不過對于實施“搖號”政策的杭州,留給省外車輛轉入的時間不多了。此后一年多,車輛準入門檻還會越來越高。
2017年1月1日起,省內制造的輕型汽油車、重型柴油車(客車和公交、環(huán)衛(wèi)、郵政用途),以及進口、銷售、注冊登記和省外轉入的重型柴油客車,必須符合“國五標準”。
2017年7月1日起,省內制造、進口、銷售、注冊登記和省外轉入的重型柴油車,必須符合“國五標準”。
2018年1月1日起,省內制造、進口、銷售、注冊登記和省外轉入的輕型柴油車,必須符合“國五標準”。
此外,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遼寧、山東、廣東、海南、上海、江蘇、福建等10個省市也會率先實施“國五標準”,想把低標準車輛轉入上述省份也很困難。
相較于“國四標準”,“國五標準”增加了對汽油車缸內直噴的汽油車顆物濃度(PM)的監(jiān)測,氮氧化物排放降低25%;柴油車氮氧化物排放降低28%,顆粒物濃度(PM)降低了82%,有助于空氣質量改善。
辨別自己購買的車型是否符合“國五標準”,可以查看汽車合格證,詢問銷售商并要求出具相關說明,或者根據(jù)車型通過汽車網站或環(huán)保部機動車環(huán)保網查詢。